申请助学贷款需要带齐以下资料:
1、首贷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3)《申请表》原件,如果通过预申请或建档立卡的同学不需要进行资格认定,否则需要持《申请表》先进行资格认定,再办申贷手续;
4)其他资料,如户口薄原件、建档立卡学生需持建档立卡复印件。
2、续贷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表》,无需加盖任何单位印章。
注意:《申请表》需要到村(居)委会、毕业高中或乡镇(街道)民政任意一个部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的认定并签字盖章。
(1)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因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条件同上并附加一条:
(7)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