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使得第一志愿录取时落选的考生有第二次重新填报志愿的机会.征求志愿在填报过后会通报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其分数较之前的平行志愿有改动,地区稍近的分数会增高许多。
征集(征询)志愿是指在每一批次录取结束之后,省级招办将录取未满额的院校和余缺计划数向社会进行公布,供尚未被录取并达到分数要求的考生进行选报。征集志愿填报须注意以下五点:
1.达到分数要求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才能填报;
2.考生要注意及时了解市高招办公布尚未完成招生计划院校的余缺信息,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填报,逾期则不能再填报;
3.参加征集志愿填报的考生按规定选报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调剂志愿。
4.考生选报征集志愿时要考虑避免再次出现“扎堆”落选的问题。
5.考生要谨慎选择,如考虑所报院校剩余的专业自己能否接受,一旦被录取就不能退档调换。
普通类本科第一批A、B段,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高职)批次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为:在相应的分数线上或者分数要求以上,按考生高考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排序先后依次检索,再根据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先后顺序依次检索、投档到最先符合条件的一所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