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之后,可以和家长去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的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助学贷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提供本人及家长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还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贫困证明等资料上去即可。
在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和使用范围方面,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