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助学贷款的主办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的规定来说,助学贷款还款时间是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笔贷款本息的偿还时间是当年的9月20日。
举个例子:
某大学生2018年入学,学制4年,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的助学贷款8000元,贷款期限15年,毕业后前5年为还本宽限期,那么:
1、2018年9月-2022年8月,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承担;
2、2022年9月-2027年8月,为还本宽限期,学生只需在每年的12月20日偿还该年应付贷款利息,不用偿还贷款本金;
3、2027年-2032年,学生在每年的12月20日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偿还贷款本息;
4、2033年9月20日,偿还最后一笔贷款本息,这样从2018年9月开始至2033年9月,为期15年的助学贷款,就算还款完成,贷款结清。
注意,按2022年5月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借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可以免除,这样2022年9月至2022年12月的利息也就可以不用支付了。
1、正常还款
在我国,每年12月20日为固定还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偿还的本金。借款学生毕业后2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借款人可以按借款合同约定不还本金,但需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宽限期结束后按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并足额支付利息。
2、提前还款
每年的1-10月的20日为提前还款日,提前还款需一次性还清一个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债务。需提前还款的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应于1-10月的每月10日前在学生在线系统或县资助中心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并同时足额将资金充值进个人还款账户。学生可在申请当月30日后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查询还款结果,如当次提前还款失败,需重新提交申请。
3、逾期还款
每年1-10月和12月每月20日为逾期还款日。进行还款的学生在当月20日前将应还本息充值进个人支付宝账户。应还本息包括逾期本息和截止到当月20日的罚息,具体金额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