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模拟投档,每批正式投档之前,省级招办按照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进行模拟投档;
2、正式投档,把符合该院校招生分数条件的考生的电子档案投递到该院校;
3、确定投档比例,模拟投档后省级招办及时向高校报送生源分数段分布情况,高校根据模拟结果决定是否追加计划,是否调整投档比例;
4、预录取,预录取和退档结果上传至升级招办,招生高校按照相关规定和招生章程等,将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进行预录取;
5、打印录取名单,省级招办根据招生高校饿录取结果打印录取新生名册,加盖省级招办录取专用章后寄送招生高校;
6、填发录取通知书,招生院校根据录取考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该校公章后连同入学报到须知、自主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寄送被录取考生。
1.笔试
同一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人数达到1:3方可开考。如未达到该比例,我院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开考。笔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人员不再进入面试环节。笔试侧重考察理论素养、逻辑思维能力、公文写作能力、文字水平和专业能力。
2.面试
笔试成绩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分两次进行,每次总成绩为100分。第一次面试6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人员不再进入第二次面试,合格人员按成绩高低顺序排序,按照1:5比例进入第二次面试。若未达到该比例,则全部进入第二次面试。面试侧重考察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实操考试
服装设计岗位及音响操作岗位由于岗位特性,增加实操考试。实操考试在笔试之后进行,笔试合格人员均参加实操考试。实操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4.演员岗位
演员岗位不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分三次,每次面试总成绩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人员不再进入下一次面试环节。
5.考生最终成绩按如下计算:
服装设计岗位、音响操作岗位最终成绩=笔试考试成绩×30%+实操考试成绩×30%+第二次面试成绩×40%。
演员岗位以第三次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其余岗位的最终成绩=笔试考试成绩×40%+第二次面试成绩×60%。
所有岗位考生最终成绩80分(含80分)以上者为合格,如所有考生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聘用计划。
(三)体检和考察
全部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在我院指定医院进行。
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等,审查应聘人员档案,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产生的岗位候选人空缺,我院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在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递补或减少、取消相关岗位招聘计划。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报到及聘用手续,按国家和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薪酬和福利待遇。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