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生源地贷款回执单丢了,申请人需要马上反映给负责的辅导员或者主任老师,重新及时地办理。补办生源地贷款时,申请人需要拿贷款合同书和贷款证明,然后去学校学生资助部门重新打印一张盖章,也可以请家人帮自己在当地补办一个传真过来。
(一)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材料
(二)合同签订
1、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
2、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
3、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4、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三)合同回执
1、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
2、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
3、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
4、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四)贷款发放
1、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
2、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