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普通高等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省级招办按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艺术类专业:在各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统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的本科录取资格线上,对报考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艺术类专业的进档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起,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所有专业无级差,专业录取时,同分考生按外语、数学、语文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非艺术类专业:遵循各省级招办投档原则,在其提供的投档范围内,根据生源情况,按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确定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的投档分数线。对投档线上的进档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起,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所有专业无级差,专业录取时,同分考生按外语、数学、语文等单科成绩并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优秀的学生。
5.对达到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凡不愿意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二、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四、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