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普通高等上海杉达学院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省级招办按上海杉达学院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上海杉达学院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上海杉达学院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2%。
2.所有专业录取时根据分数优先原则,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无专业级差分。对于同分考生,均按各省市提供的投档排序规则录取;高考改革省份依次参考语、数、外科目成绩的高低,再出现同分,则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
3.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4.对达到上海杉达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被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退档。
二、生源不足时,省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上海杉达学院不做降分处理。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
四、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五、部分专业单科要求: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软件工程专业录取数学成绩90分及以上的考生;
2.国际经济与贸易(中美合作办学)、金融学(CFA方向)、财务管理(CIMA方向)、会计学(双语教学)、时尚传播(双语教学)、汉语国际教育(双语教学)、旅游管理(双语教学)、酒店管理(双语教学)、英语、西班牙语专业录取外语成绩90分及以上的考生;
3.新闻学(含传媒经营方向)录取语文成绩95分及以上的考生。
六、艺术类录取规则:
1.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并达到专业统考及文化统考的最低合格要求。上海杉达学院直接使用省级招办(考试机构)组织的美术类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2.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按本省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录取办法同普通类专业。
4.河南省艺术类考生按文化成绩*0.5+专业总成绩*0.5排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