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档比例
按照各省级招办相关规定,依据各批次生源报考情况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实际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实行非平行志愿的批次投档比例按各省级招办要求执行。
(二)普通类专业
依据普通高等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规则为:
1.对进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采用“分数优先”原则,按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间无级差分。
2.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 1:1 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
3.同分情况,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认可省级招办的投档位次或位序分(号)。无投档位次或位序分(号)的省份,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高低顺次决定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