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海事大学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省(区、市)各批次的投档模式和相关政策,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上海海事大学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规则:
(1)上海海事大学按投档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志愿依次录取。各志愿之间无级差。
(2)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的专业志愿清”的规则。
3.上海海事大学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不累计且最高不超过20分。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对于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项目,上海海事大学不认可政策加分。
4.对投档到上海海事大学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考生只在被投档的组内的未录满专业予以调剂录取。上海海事大学将根据考生综合情况在未录满的专业中予以调剂录取。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