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各省级招办组织实施,在校内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
(二)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按照投档分数(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三)对达到学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均按照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四)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当地省级招办政策执行。
(五)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投档分数(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均按照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六)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