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温州商学院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温州商学院录取考生的外语语种不限。
(三)温州商学院所有专业无外语单科成绩要求。
(四)温州商学院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五)温州商学院依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和提供的生源情况按规定比例提取考生档案。对进档考生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考生所在省份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六)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市、自治区)按各省(市、自治区)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需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对按照院校专业组模式进行投档的省份,专业组内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则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录取排序规定执行。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市、自治区)的进档考生,温州商学院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专业录取。
(七)艺术类专业招收美术类考生,考生需参加所在省份美术统考。具体录取规则详见《温州商学院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
(八)三位一体各专业(类)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具体录取办法详见《温州商学院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九)高职提前招生各专业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具体录取办法详见《温州商学院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十)其他招生类型按相关招生政策执行,未设有单独招生章程的,按本章程执行。
(十一)温州商学院对应往届生招生录取均一视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