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二)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三)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对单科成绩无要求。
(四)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五)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六)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在浙江省及全国其他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中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七)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参照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八)在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院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类)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只要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九)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院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组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学院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
(十)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对美术类专业的招生录取,按照学院公布的相关简章和章程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