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高考改革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调档比例根据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为1:1;进档的考生,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组内志愿不设分数级差;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二)对全国其余省份的考生,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严格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根据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为1:1。对进档的考生,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择优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三)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认同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四)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须为英语。
(五)经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展改革委、教育厅、人力社保厅、财政厅批准,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承担面向浙江省部分县(市、区)的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录取批次及录取方式以相关文件为准,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设定最低录取控制线,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本科各专业最低投档成绩应不低于第一段分数线。
(六)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招生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