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对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无特殊要求。
(二)外语语种要求:报考英语、商务英语、翻译、应用英语等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考试项目须为英语,其他专业无特殊要求。
(三)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根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生源情况按规定比例提取考生档案。
(四)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排名规则,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五)在实行“专业(类)+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只要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六)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排名规则,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七)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对艺术类专业以及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录取,按照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公布的相关简章和章程的规定执行。
(八)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招生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委员会的加分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