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科技学院外语单科成绩有要求的专业:英语、德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班)、国际商务(国际班)四个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英语专业限定外语为英语;中德联合培养项目(设计学类除外)、中澳联合培养项目、中德合作办学专业、中美合作办学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中德联合培养项目(设计学类)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中法合作办学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外语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外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浙江科技学院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浙江科技学院在浙江省及全国其他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中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浙江科技学院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同分排序规则依照各省(市、自治区)统一公布的规则执行。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浙江科技学院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德、智、体、美、劳综合表现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非第一浙江科技学院志愿的进档考生,在计划未满专业中根据上述原则录取。实行院校平行志愿1:1投档的进档考生,对专业服从且单科成绩和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在实行“专业(类)+浙江科技学院”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浙江科技学院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类)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对单科成绩和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浙江科技学院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组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单科成绩和体检合格者,浙江科技学院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德、智、体、美、劳综合表现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