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烟台南山学院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2.认真贯彻国家和各省已出台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对参加春季高考的考生,按照“知识+技能”总分择优录取。
3.各批次录取原则: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
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对选考科目的规定按照当地省份有关规定和烟台南山学院设定的科目类别执行,选考科目与报考专业要求相匹配。
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烟台南山学院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烟台南山学院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5.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
(1)报考烟台南山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
须取得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
(2)报考烟台南山学院艺术类专科专业的考生:
须取得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或专科合格证;
(3)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录取:
①艺术类本科
对按考生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综合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对按专业或者文化成绩投档的省份,以专业成绩为依据进行专业分配;河南省按专业成绩投档,以专业成绩为依据进行专业分配。
②艺术类专科
对按考生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综合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对按专业或者文化成绩投档的省份,以专业成绩为依据进行专业分配;
第十五条 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