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教育部和生源省份当年颁布的有关招生文件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2.各专业体检要求严格遵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3.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4.考生进档后,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即先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如投档分数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优先次序选择。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有空缺计划的专业;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5.艺体类专业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次序选择),投档成绩的计算方法按照生源省份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
6.报考英语、英语(师范)、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须为英语,其中安徽考生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150分制)。
7.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的安徽考生,要求高考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150分制)。
8.考生如享受加分政策,按生源省份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录取时以投档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