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达到哈尔滨体育学院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分项目招生计划,按综合分择优录取。考生综合分相同时,按体育专项成绩择优录取,体育专项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仍相同时按单科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政治)排序择优录取。
学校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运动训练专业分项目一志愿招生计划未完成,调整至一志愿国家重点发展项目(冰雪、足球、田径、篮球),若调整后仍未完成,再录取二志愿。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分项目一志愿招生计划未完成,在专业项目间进行调整,若调整后仍未完成,再录取二志愿。
运动训练专业体操/技巧专项录取时,优先录取体操专项考生。
注: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二)一级运动员可在哈尔滨体育学院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运动健将级运动员可在哈尔滨体育学院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三)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文件要求,已被哈尔滨体育学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考生,不能参加高考等其他方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