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严格遵守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不要求。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要求:健康状况不影响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严重传染病患者,不得报考酒店管理专业。色盲考生不得报考电子商务技术专业。
第十六条 根据用人单位往年招聘要求,报考酒店管理学生女生身高1.60及以上,男生身高1.65米及以上,建议身高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七条 到档率大于120%的专业,学院将划分专业录取分数线。
第十八条 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则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第十九条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学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256号)文件精神,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和湖南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的,可以免试入学至相关专业。
第二十条 学院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考生录取专业及调剂后的专业。
第二十一条 考生一经录取,学院不得在通知书或新生入学等环节为其更改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