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 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
(1) 按《******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评选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
(2)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3)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4)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5)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6)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者(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
院校投档线,是指已投档考生中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
投档并不等于被录取,当你的档案达到学校之后,学校会对你的高考总分及相关科目成绩、专业志愿、身体状况等条件进行全面审核,如果你不符合录取条件,学校会将你的档案再退回到省招办。
有相当一部分考生,均是由于专业志愿填报不合理,且不服从调剂,造成退档现象,这个需要大家在志愿填报时候注意。
院校的录取工作全部结束后,录取分数线才会出来,被该院校录取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就是该院校的录取线。
一般说来,院校的投档线小于等于该院校的录取线,在平行志愿前提下,投档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05倍,并且大部分院校,也是对于投档考生,除非特殊情况,否则不做退档处理,所以,现在的投档线一般和录取线是相等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