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面向全国招收取得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资格的考生。
(二)
燕京理工学院所有专业不设志愿级差。调档比例根据招生省市政策及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人数可视情况进行调剂。
(三)
各专业对男女比例均无限制,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
(四)
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五)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 按省级联(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需参加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燕京理工学院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在各省已投档范围内,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2. 按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需参加燕京理工学院单独组织的专业测试(如燕京理工学院在生源省市未组织校考,则承认其他本科院校相同专业的校考合格成绩),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在各省已投档范围内,按照艺术专业校考成绩(不分文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使用其它本科院校相同专业的校考成绩时,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3. 在录取计划满额时,若专业成绩并列,则依次比较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4. 在录取计划未完成时,优先使用相近专业的省级联(统)考成绩择优录取;如果计划仍未完成,则承认其他本科院校相同专业的校考合格成绩,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燕京理工学院承认各省优惠加分,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对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另有规定,则执行当地的录取政策。
(六)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需参加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和体育专业成绩需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燕京理工学院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在各省已投档范围内,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计划满额时,若专业成绩并列,则依次比较考生高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对体育类考生录取规则另有规定的,执行当地的录取政策。
(七)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志愿填报模式以“专业+燕京理工学院”为单位,各专业进档考生除非因体检等不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均可录取。
其它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志愿填报模式以“院校”为单位,各专业的录取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满足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专业录取。
(八)
2022年燕京理工学院河北省对口类招生条件,按照《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九)
燕京理工学院不单独招收特长生,考生如有特长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十)
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