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吉林建筑科技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从其规定;
二、在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照各省(市、区)投档原则,依次录取其他顺序志愿或征集志愿考生;
三、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
1.吉林建筑科技学院对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对进档考生先按照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每名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逐一进行检索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时,检索其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总分相同专业志愿相同的考生,比较文化总分,文化总分也相同,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单项科目顺序比较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单项科目顺序比较成绩,不分文理类考生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和数学总分、外语单科顺序比较成绩。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调剂但分数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
2.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总分相同(含政策性加分)专业志愿相同的考生参照本条内比较办法;
四、对加分照顾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