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专业:
1.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冰雪运动、体能训练专业: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投档比例按生源省份要求执行。在投档考生中,按体育考试成绩排序完成计划,再根据考生体育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体育考试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考试成绩高的考生;文理兼招省份考生文化考试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级别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按照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同科目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理科按照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同科目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模式的省份考生若文化考试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级别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科目顺序以属地省(自治区)级要求排序进行,同科目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对于总分低于所报专业志愿要求,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如相关招生省份有特别要求,吉林体育学院将按照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录取)。
2.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吉林体育学院根据报考生源情况和吉林体育学院专业发展需求制定分项目招生计划,分项目招生计划将根据报考生源情况和吉林体育学院专业发展需求于4月中下旬公布。项目之间的录取分数不可进行横向比较。依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招生文件有关规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根据招生考试实际情况综合确定吉林体育学院文化和体育考试成绩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持有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吉林体育学院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吉林体育学院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考生在达到吉林体育学院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基础上,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志愿顺序按综合分数择优录取;如有综合分数同分时,按体育成绩择优录取;体育成绩再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再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先录取一志愿,如未完成吉林体育学院招生计划,再录取第二志愿)。录取综合分数: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考试成绩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如个别项目未完成计划时,剩余计划将在本专业内,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