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燕山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燕山大学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
2.燕山大学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3.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数的105%左右。
4.对符合条件的加分考生的录取,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招委统一政策执行。
5.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若录取人数未完成招生省份计划总数,按各省招委政策进行征集志愿。
6.除高考改革省份外,燕山大学录取原则是: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分配专业,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比对语文、数学、外语的高考成绩;进档考生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尚有缺额专业,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7.实行“专业(类)+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燕山大学的录取原则是:对于投档到同一专业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进档考生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时,不进行专业调剂,予以退档。
8.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燕山大学的录取原则是:在同一专业组内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分配专业,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比对语文、数学、外语的高考成绩;进档考生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同一专业组尚有缺额专业,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9.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进档后燕山大学采取“分数清”的录取原则。
10.报考燕山大学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省统考专业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要求的合格标准;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1)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燕山大学执行各省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各省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择优录取。若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2)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燕山大学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50%+专业统考成绩/统考成绩满分*50%”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若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3)燕山大学舞蹈表演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5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68米及以上;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5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65米及以上。
11.工业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燕山大学与澳大利亚科廷大学本科合作教育项目,报考该项目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外语成绩要求110分及以上,外语教学为英语,具体详见该项目招生简章。
12.燕山大学欧洲学院是燕山大学在波兰设立的海外校区。报考波兰校区的考生,第一学年在燕山大学学习,第二、三、四学年须在波兰校区学习。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外语成绩要求110分及以上,外语教学为英语,具体详见该项目招生简章。
13.燕山大学“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2+2双学位项目是与英国拉夫堡大学、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合作开展的学分互认项目。第一、二学年在燕山大学学习,第三、四学年须在外方大学学习。报考该项目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外语成绩要求110分及以上,外语教学为英语,具体详见该项目招生简章。
14.燕山大学西里西亚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采取“4+0”培养模式,学生在燕山大学学习4年。报考该项目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外语成绩要求110分及以上,外语教学为英语,具体详见该项目招生简章。
15.根据燕山大学专业设置及培养要求,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和翻译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16.燕山大学部分专业按专业类招生,其中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器人工程;材料类含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物理;电气类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智能科学与技术、测控技术与仪器;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会计学、旅游管理、电子商务;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翻译;土木类含土木工程、工程力学、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公共管理类含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化工与制药类含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能源化学工程;能源动力类含能源与动力工程、石油工程;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17.燕山大学除外语科目外的高考科目均要求汉语言答卷。
18.燕山大学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详见本科招生网站。
19.河北省生源的少数民族考生可报考燕山大学少数民族预科班,按教育部及河北省招委相关政策进行录取、培养和就业。学生预科学习结束,考核达标后转入燕山大学学习。
20.考生体检方面,燕山大学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燕山大学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燕山大学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