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志愿是指对于第一批至第四批第一志愿录不满额的院校,在每批次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的计划。
考生可根据缺额计划在当地招生办填报“征集志愿”,这样使得第一志愿录取时落选的考生有第二次重新填报志愿的机会。
各批次征集志愿仍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所公布的院校计划缺额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类是院校在正式投档时生源不足导致缺额;
第二类是院校投档时生源充足,但部分考生因不服从专业调剂、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的要求等原因而退档形成的缺额;
第三类是院校生源足额,但后期在该省追加了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