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体育类本科批次
7月初至中旬进行投档录取,7月中旬公布录取结果。
普通类提前本科批次(含A、B阶段)
7月初至中旬进行投档录取,7月中旬公布录取结果。
普通类本科批次A阶段
7月中旬至下旬进行投档录取,7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
普通类本科批次A阶段及艺术类、体育类本科批次征询
志愿填报时间:7月22日至7月23日;
志愿填报结束后即进行投档录取,7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
普通类本科批次B阶段
普通类本科批次A阶段及艺术类、体育类本科批次征询录取结束后即进行普通类本科批次B阶段投档录取,7月底公布录取结果。
普通类本科批次B阶段征询
志愿填报时间:7月29日至7月30日;
志愿填报结束后即进行投档录取,8月上旬公布录取结果。
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
志愿填报时间:7月29日9时至7月31日17时;
普通类本科批次B阶段征询录取结束后即进行高职(专科)批次投档录取,8月上旬公布录取结果。
1制作电子档案
省教育考试院会将考生的报名、体检、成绩、志愿等信息制作成考生电子档案。
2投档
在投档开始后,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录取原则向高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3阅档
考生电子档案投放后,招生院校将在规定时间从网上下载考生电子档案并进行审阅,审阅内容包括考生成绩、专业志愿、是否服从调剂、体检表、诚信记录等。
4预录取
阅档结束后,招生院校按照相关规定和招生章程等,将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进行预录取,并将预录取和退档结果上传至省教育考试院。
5录检
省教育考试院将对高校预录取和退档的名单进行录取检查,对有疑点的问题同院校再次进行沟通。
6公布录取结果
录取检查通过的考生名单将第一时间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