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录取工作结束之后,省级招办和高等学校会向考生提供录取信息公开查询及申诉渠道,并按规定将有关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省级招办和高等学校所提供的途径查询和确认本人的录取结果。一般有以下几种途径查询:(1)本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
(2)录取高校网站;
(3)省教育考试院授权的其他渠道;
(4)地市级招办。
调档:招生院校依据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投档:高招办将符合条件的档案投递给高校
阅档:高校对电子档案数据进行审阅
预录取: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规定进行预录取,并将结果提交给市高招办
录取检查:市高招办核查预退档考生情况
打印录取名单:市高招办依据录取结果打印录取新生名册,加盖公章寄送招生院校
填发通知书:招生院校按照录取新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并将通知书寄送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