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招办特别提醒,同时报名参加天津高职分类考试和普通高考的考生,如在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被高职院校(专业)录取,则不能参加7月下旬组织的普通高考高职(专科)批次志愿填报;如在高职分类招生中被本科院校(专业)录取,则不能参加普通高考各批次录取。如考生先后被高职分类招生的高职院校和普通高考本科院校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将只保留普通高考本科院校录取资格。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分为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普高类”(含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招生、高职专科招生)和针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中职类”(含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两类。
考生原则上应根据所就读(毕业)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的类型报考所对应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类别(普高类、中职类)。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不得报考高职分类考试中的中职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