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贷款是没有强制要求得续贷的,所以要不要续贷还是看学生的意愿,如果学生不去续贷当年是不会发放贷款的,需要自己筹钱交学费和生活费等,其他是不会有什么影响的。
要是不打算续贷,学生就不用在学生在线系统提交续贷申请了,一旦超过时间没有续贷的,就会默认自动放弃本年度的助学贷款了。
生源地贷款不续贷了是不会让马上还贷款的,之前办理的贷款从确认毕业后才开始还款的。因为生源地贷款有5年本金宽限期,即毕业后的第一年到第五年,期间只要偿还贷款利息,从第六年起再偿还利息和贷款本金。
学生毕业当年的9月1日起开始计算利息,每年12月20号为还款日。如果学生在9月1就把生源地贷款结清,则只需要还贷款本金即可,不用再还利息了。若是正常还款,未能在还款日还清,就会视为逾期,不但会产生逾期费用,还会影响个人信用。
(1)学生本人向培养单位有关部门提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提供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资料。
(2)培养单位有关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3)学生贷款申请通过培养单位审查和银行审批后,培养单位将组织学生填写、签订贷款合同和借据等文本。培养单位应将学生申请或贷款信息及时通知借款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一般实行一次申请 ,一次发放,每个学年申请一个学年的助学贷款。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一般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即学生可以与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的贷款合同,但银行要分年发放。一个学年内的学费、住宿费贷款,银行应一次性发放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