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前批本科:7月8—12日,艺术类16日结束;
2.国家专项本科:7月13—15日;
3.第一批本科(含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运动队,地方专项、苏区专项等):7月16—23日);
4.第二批本科(含文理类、体育类、三校生文理类):7月24日—8月1日;
艺术类本科平行志愿:7月19日—23日、
艺术类本科单志愿、三校生艺术类本科:7月25日—30日;
5.提前批高职(专科):8月2—4日;
6.高职(专科):8月5—10日。
如果考生发现录取通知书丢失,应该马上与被录取的大学招生部门联系,说明情况。丢了录取通知书后,可以找到毕业学校或当地的招考部门,由其核实后出具一份情况说明,以证明自己的身份。
录取通知书如果丢了,一般是不能再次补办的,不过并不是太影响自己上大学,正确的做法是:丢失录取通知书的考生先和被录取的高校招生办公室联系,说明一下情况,然后按照学校录取通知要求带齐所需相关证件准时到校报到。
录取通知书只是学生被高校录取的象征,不是惟一的凭证,各高校都有录取学生的文字和电子档案。考生如果还不放心,到自己所在区(县)高招办办理相关证明,说明确实被该校录取,证明录取通知书确实丢失。
虽然录取通知书遗失不会影响学生到学校报道入学,但是办户籍迁移手续、档案注册、办学生银行账户、信用卡、餐卡等具体事务时将会非常麻烦
所以,为了避免这些麻烦,一定要保存好自己的大学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