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报到,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选择到有空编空岗的乡村学校任教。综合成绩按培养院校考核成绩30%、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30%、毕业时各县(市、区)组织的定向招聘考试成绩40%方法计算。各县(市、区)确保到乡村学校工作的定向师范毕业生有编有岗。
地方专项计划的招生对象为省内农村户籍且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其实行的目的是有利于对贫困偏远地区成绩优秀的考生进行选拨。地方专项计划毕业后不分配工作,不是强制性要求毕业生回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服务,并非强制,而是自愿,通过鼓励,引导的方式带动人士,回到生源地进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