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前批本科(7月8—12日,艺术类16日结束);
2.国家专项本科(7月13—15日);
3.第一批本科(含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运动队,地方专项、苏区专项等)(7月16—23日);
4.第二批本科(含文理类、体育类、三校生文理类)(7月24日—8月1日);艺术类本科平行志愿(7月19日—23日)、艺术类本科单志愿、三校生艺术类本科(7月25日—30日);
5.提前批高职(专科)(8月2—4日);
6.高职(专科)(8月5—10日)。
实行体检面试的院校将从体检、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进行录取。
不实行体检和面试的院校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进行录取。
各录取院校根据计算机提供的名单到档案室提取考生档案。经学校审查不予录取的考生,填写未录取考生登记表,由阅档人在考生档案封面签字,经录检组检查认为退档合理并在《未录考生登记表》上签字之后,学校到档案室办理退档手续。《未录考生登记表》由录取院校和档案室各保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