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录取
高校接收投档后,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分别进行专业录取。专业录取办法由高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2.专业调剂录取
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高校可依据考生填报的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按照事先公布的专业调剂规则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
3.退档处理
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由高校作退档处理。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结果进行录检复核。
高职(专科)阶段
高职(专科)阶段(以下简称“专科”)以院校为单位进行招生录取。专科录取的基本依据是考生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考生如获政策性加分,则计入总分)。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具体使用办法在各校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一)招生批次设置
专科按录取顺序分为:①专科提前批次或专科艺体类批次;②专科普通批次
(二)志愿设置与填报方式
1.志愿填报数量与志愿性质
专科提前批次设置2个顺序志愿;专科艺体类批次设置8个平行志愿;专科普通批次设置8个平行志愿。
2.志愿填报时间
专科各批次志愿的填报时间为本科阶段录取结束后。具体填报日期另行公布。
3.志愿填报要求
除被本科阶段录取的考生外,其余符合专科志愿填报要求的考生均可填报。
专科提前批次志愿与专科艺体类批次志愿不得兼报。填报专科艺体类批次志愿的考生一般须高考成绩达到艺体类专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须统考或校考合格。高校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4.征求志愿
专科各批次均设征求志愿,在专科普通批次录取完毕后统一开展。
5.专业志愿设置
每个院校志愿内设6个专业志愿。考生在每个院校志愿中均须选择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
1、分数优先:高考结束后省招办将所有的考生按类别(文科、理科)从分数高——低排成一队,从前到后向各高校投档,只要前一个考生还没有投档,就不会投档后面的考生;
2、遵从志愿:省招办只向考生填报的志愿学校投档,考生没有填报的学校省招办不会投档;
3、依次检索:填报平行志愿各个省份是有区别的,一般可以填报(这里以填报五所学校为例,分别是A/B/C/D/E学校)。当投档到某个考生时,先看A学校,如果此时A学校还有招生名额,就将考生投档到A学校,该考生的投档就完成了,后面的B/C学校就不再投检索了;如果此时A学校已经招满了,就继续检索B学校,情况同前直至D学校,如果D学校也已经招满了,再投向E院校,如果E也已满额,那该考生只能滑档,等待进入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了。
4、一次投档:对于每一个考生来说,在一个批次中,只有一次投档的机会,如前所说,如果考生投档到A学校,由于某些原因(如专业录取分数不够)被A学校退档,那是不可能再投档到后面的B/C/D学校的,只能等待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