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档比例
(1)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批次按不超过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数120%的比例投档(已有专门规定的按规定比例投档),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批次在进行模拟投档后,按最终确定的院校专业组计划数的100%比例正式投档。
(3)特殊类型批次不限投档比例,按符合投档条件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投档。
(4)征集志愿按学校剩余招生计划数的1:1比例投档。
2.生源分布统计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本科学校,省考试局在正式投档前,将进行一次或多次向学校提供生源分布信息(含招生计划数、投档人数、投档最高分、投档最低分以及投档考生的成绩、志愿等信息),各有关学校在我省规定的时间内反馈是否调整正式投档比例和是否增加招生计划的意见,如果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反馈意见,则按学校原下达给我省的招生计划数和我省规定的投档比例给学校正式投档。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以及本科提前批中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学校和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高职专科学校,省考试局在投档前不向学校提供生源分布信息,将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我省规定的投档比例给各学校投档。
3.投档成绩
考生的高考总分包括高考综合分和照顾加分之和。其中高考综合分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考生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
普通类的投档成绩:考生的高考总分作为投档成绩。
艺术(非“校考”)类的投档成绩:在考生高考总分、艺术专业成绩均达到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分别以各专业类别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作为投档成绩。
体育类的投档成绩:在考生高考总分、体育专业成绩均达到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以考生高考总分作为投档成绩。
录取批次 |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间 | 学校录取时间 | 预计征集志愿时间 | |
本科 提前 部分 | 本科艺术校考招生录取的学校 | 6月27日8:00至17:30 | 7月9-10日 | |
军队、公安(含国家专项计划)、司法、消防类本科学校及安排在本科提前普通类录取的其它本科学校 | 7月12日至15日 | 7月14日 | ||
本科体育类招生录取的学校 (含体育类预科、体育类国家专项计划) | 7月4日8:00至7日17:30 | 7月12日至15日 | 7月14日 | |
本科艺术类统一招生录取的学校 (使用“省统考”成绩作为投档成绩) | ||||
国家专项计划 | 7月16-17日 | 7月16日 | ||
地方专项计划 | 7月17-18日 | 7月17日 | ||
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等特殊类型招生 | 7月18日 | |||
本科普通部分(含普通类、民族班和预科班) | 7月21日至28日 | 7月24日7月27日 | ||
高职(专科) 部分 | 须参加面试的高职 (专科)提前批学校 | 7月23-24日 | ||
高职(专科)提前批 (提前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 | 7月30日8:00至 8月1日17:30 | 8月4日至7日 | 8月5日 | |
高职(专科)批 (普通类) | 8月9日至15日 | 8月11日 8月14日 | ||
高职对口单招及中高职“3+2” | 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