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类(分2个录取批次并按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1、体育类本科批次录取的高校。体育类本科批设置10个平行的高校志愿。
2、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高校。体育类高职(专科)批设置10个平行的高校志愿。
报考体育类的考生,以术科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按比例折算生成的综合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作为排序成绩(体育类综合分=(术科成绩÷术科满分×750)×6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40%〕。按排序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位次,如排序成绩相同,按术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如术科成绩也相同,再按文化课成绩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