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次志愿填报
6月26日9时至6月28日12时,考生填报艺术类本科批次志愿(含校考和统考阶段)、体育类本科批次志愿,以及提前本科批次志愿(含A、B阶段)。
6月26日9时至6月30日17时,考生填报普通本科批次志愿(含A、B阶段)。
2.两次征询志愿
7月22日至7月23日,考生填报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批次、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征询志愿。7月29日至 7月 30日,考生填报普通本科批次 B 阶段征询志愿。
3.第二次志愿填报
7月29日9时至7月31日17时,考生填报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志愿(含校考和统考阶段)、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志愿,以及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志愿(含提前高职批次和高职批次)。
普通高考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凡高考总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相应批次志愿填报分数范围的考生均可填报志愿。
正式填报志愿前,考生应充分利用“天津市新高考志愿辅助系统”进行模拟填报志愿,熟悉志愿填报流程,掌握志愿填报策略,形成初步的志愿填报方案。
正式填报时,考生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内,登录招考资讯网(http://www.zhaokao.net),进入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按照《普通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使用说明》的提示进行填报。考生须输入考生号、密码、图片验证码、手机短信验证码(接收手机为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登录系统并填报志愿信息。考生填报志愿后,务必点击志愿填报页面上的“保存并提交志愿表”按钮,所报志愿方能正式生效。如需继续修改志愿,考生可在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重新进入系统,在志愿填报页面上修改并通过点击“保存并提交志愿表”按钮保存所报志愿信息。
考生须对所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考生手机号码是登录志愿填报系统、接收相关信息的重要工具,考生要确保手机号码准确,并注意做好个人信息及手机接收信息的安全保管。因自身填报失误、个人信息泄露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