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格复检。考生可于7月1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体检结论,结论为“不合格(可复检)”人员,可于7月3日上午到体检站参加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
内科、外科、口腔科、耳鼻喉科、眼科、妇科、身高、体重等体检当场已出示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
(1)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或往届高中毕业生;
(2)未婚,考生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22年8月31日 );
(3)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结论均为合格;
(4)报考所有军队院校均须达到本省一本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须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5)考生高中阶段体质测试成绩须达到及格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