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术学类:本科350分。
2.设计学类:本科355分。
3.美术与设计类:专科140分。
4.音乐学类:本科345分;专科140分。
5.音乐学(理论)类:本科370分。
6.录音艺术类:本科365分;专科140分。
7.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类:本科390分。
8.音乐表演类:本科305分;专科140分。
9.戏剧影视表演类:本科340分;专科140分。
10.播音与主持类:本科370分;专科140分。
11.舞蹈类:本科295分;专科140分。
12.服装表演类:本科295分;专科140分。
13.编导类(文科):本科445分;专科140分。
14.编导类(理科):本科405分;专科140分。
15.书法学类:本科395分;专科140分。
16.美术与设计类(对口招生):本科230分;专科120分。
17.体育类:本科345分;专科140分。
在同一个录取批次设置的多个院校志愿有先后顺序。顺序志愿的录取原则是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只有在第一志愿没有招够人数的情况下,才会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因此考生填报顺序志愿一定要选择好第一志愿填报的院校,尽量确保第一志愿填报的院校能够被录取。
按照顺序志愿等第志愿的方式,先录第一专业志愿,再录第二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如果录取满额,那就不再录第二专业志愿。在填报第二志愿时一定要选择往年录取了第二志愿的院校,也就是往年录取情况稍差的院校。
顺序志愿的分数优先,其实与平行志愿类似。把所有进档的学生,按照他的第一第二第三第四专业,相当于把第一专业作为A志愿,第二专业作为B志愿,第三作为C志愿,第四专业作为D志愿,依次来投档叫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