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3)烈士子女。
特殊情况降分:这类降分将根据生源情况确定。
1、高校定向就业(不含定向西藏就业,下同)招生计划,按考生定向就业志愿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定向志愿补充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定向招生的考生入学后不能转学。
2、农林、航海、地矿等外省本科院校以及在湘高校在生源不足时,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降分投档以考生填报的最后一次征集志愿为依据。
3、经省教育厅批准的省内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特殊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不满额时,可适当降分补充投档,降分投档在第二次征集志愿投档时进行,最大降分幅度不超过30分。
录取时,会先处理全部考生的第一志愿专业,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考生继续参加第二志愿的录取;第二志愿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考生继续参加第三志愿录取,以此类推。
考生E第一志愿报考金融学,第二志愿报了计算机类。如果他第一志愿金融学未能录取,假设此时计算机类专业还有最后2个名额,则他的第二志愿计算机类也没有机会——计算机类专业最后2个名额会被考生G、H瓜分,计算类专业的最终录取线是597分(考生H的成绩)。考生E成绩虽然比计算机类专业的录取线更高,但没有被该专业录取。
专业优先的录取规则下,出现上述这类情况是很常见的。原因是每个专业都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只有在第一志愿未招满的情况下,才会录取第二志愿的学生。这就是专业优先录取规则的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