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对兴边富民支教团推免学生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的招生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省招考院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推免学生直接投档录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在报考院校普通考生专业投档分数线下降低10分投档,照顾分数不顺延。
1.建档立卡家庭考生可在选报专业内,同时填报建档立卡批次、校荐生批次有相应招生计划的所有高校,每个批次最多可填报70个“专业+院校”平行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2.校荐生可在选报专业内,填报有相应招生计划的所有高校,最多可填报70个“专业+院校”平行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3.自荐生可在选报专业内,填报获得自荐资格的高校及相关专业,最多可填报70个“专业+院校”平行志愿。
志愿填报资格线、日期及具体方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