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第一批实行以院校为单位的传统志愿,设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艺术类第二批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按各类别综合成绩分两段填报志愿,以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作为一个志愿单位,每段可填报不超过30个志愿;艺术类第二批各类别志愿不能同时兼报,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填报。此外,艺术类三位一体招生设1个院校志愿、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艺术类综合成绩满分为750分,各类别具体折算方法为:
美术、音乐类的综合成绩=高考总分×50%+专业省统考成绩×7.5×50%。
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类的综合成绩=高考总分×40%+专业省统考成绩×7.5×60%。
播音主持类的综合成绩=高考总分×80%+专业省统考成绩×7.5×20%。
编导、摄制类的综合成绩=高考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