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前批本科。主要包括军事、公安、司法、航海类、小语种、特殊定向、公费师范生等专业,本批次设置3组志愿栏:
1)军事类院校:设10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
2)非军事类院校:设单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个征集志愿。
3)定向:设6个平行志愿(公安定向最先投档,志愿须填报在A栏;其余院校平行投档)。征集志愿时设6个征集平行志愿。(填报西藏定向生志愿的考生报考前须向县(区)招办提交书面申请)
2.国家专项本科。本批次设2组志愿栏:
1)需政考面试的高校,设单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个征集志愿。
2)其他高校,设10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
3.第一批本科。主要包括教育部直属院校、“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双一流”建设高校以及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列入的其他本科院校、地方专项、苏区专项。本批次设置3组志愿栏:
1)设1个特殊选拔单志愿,取得高校专项、综合评价录取、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考生才能填报(安排在模拟投档期间,一、二本对应批次正式投档前投档)。
2)设10个一本院校平行志愿(含地方专项、苏区专项,地方专项和苏区专项招生高校单设院校代号,和一本统招计划列为同一批次,投档时按考生志愿平行投档,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填报专项计划代号高校均为无效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
3)设预科3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3个征集平行志愿。
4.第二批本科。主要包括除列入提前批、第一批本科外的其他本科院校(含原三本批次院校),本批次设2组志愿栏:
1)设10个二本院校平行志愿。第一次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时设6个征集平行志愿。
2)设预科3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3个征集平行志愿。
5.提前批高职(专科)。主要包括直招士官、公安、司法院校,以及部分对考生有特殊要求的高职(专科)专业,本批次设置2组志愿栏:
1)直招士官院校:设10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
2)其他列入该批次院校:设单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个征集志愿。
6.高职(专科)批次。包括除提前批高职(专科)以外的所有招收高职(专科)专业的院校,设10个平行志愿。第一次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时设6个征集平行志愿。
以上各批次每个院校志愿后面均设6个专业志愿。
1.确定志愿填报信息查询渠道。
学生们会领取到招生计划专刊、录取资料汇编、招生百问等纸质材料;网络时代,如果习惯于网络查询,各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各高校的官网是可靠的信息来源。。各类官网上都可能看到高校招生简章、专业和院校介绍、招生计划等重要的信息。
2.初选志愿形成细目表。
初选志愿,要制作一份细目表。大致操作是这样的:①依据分数排名,圈定可以报考院校名单。一定要依据排名!分数相对值的参考意义更大,绝对分数每年都是在变化的。②在圈定的高校名单里,分地区(根据距离远近、经济发展水平、心理认可度等进行分类)确定初选地区。③初定院校和专业,至少分三类:冲(根据最近三年招生情况,觉得被录取有希望但希望较小)、稳(根据最近三年招生情况,觉得被录取希望很大).保(根据最近三年招生情况,基本确保会被录取),对于以上三种情况,各选取3—5所高校备选。在细目表中,按照地区、院校、专业分列记录,排列初选的冲、稳、保三种类型的高校和专业。
3.再选确定拟报院校和专业。
针对形成的初选细目表,分类、逐个查询拟报院校和专业,查询院校的招生简章、在本省的招生计划、近三年在本省招生的投档线和分数段、招收专业在本省录取分数的排名,明确院校和专业的招生要求、招生人数,结合自己的体检报告、英语口语等级等,不要误选,造成志愿无效。
4.再选确定拟报院校和专业。
在综合分析院校和专业的基础上,进行志愿终选。综合自己的兴趣爱好、家庭经济、地区、院校、专业等,比对自己分数的排名和往年录取分数排名情况,进行志愿排序。一般而言,第一志愿要冲,之后的2—3个志愿要稳,第四或第五个志愿要适当降档,要比较有把握被录取,也就是要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