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填报军事、公安、司法、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本科提前和专科提前录取院校类别意向,相关考生接受政治考核(考察)、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在阅档遴选或政治考核(考察)、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后,生源不足时,根据录取安排,适时安排意向征集。
7月15日: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本科一批志愿。
7月25日: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本科二批志愿。
8月3日: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艺术类专科提前批志愿。
8月4日: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高职高专批志愿。
为了反映投档线上优先录取考生的情况,填报志愿系统将在排名信息中显示当前投档线上具有优先录取资格考生的人数,并在阶段性填报情况统计的考生个人信息中注明“投档线上优先录取”字样。
对于已投档考生,当考生录取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要执行国家所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要执行高校招生章程中所明确的择优录取规定。
若高校招生章程中未明确择优录取规定,则按如下规则择优录取:
对文科和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理科和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艺术类考生,依次按专业课成绩(统考成绩,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为校考或校级联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对以文化课总分排序投档的体育类考生,依次按专业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以专业成绩排序投档的体育类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对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科类考生,依次按高职专业课综合、语文(蒙古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