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段:
第一志愿投档 7月11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1日16:30
第二志愿投档7月12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7月12日11:00
第三志愿投档 7月12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2日16:30
第四志愿投档 7月13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3日11:00
第五志愿投档 7月13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3日16:30
军校征求志愿 7月14日上午
军校征求志愿投档 7月14日14:00
军校征求志愿录取 7月14日17:00
高校专项计划及高水平艺术团投档 7月14日20:30
高校专项计划及高水平艺术团录取 7月15日10:00
高水平运动队投档录取 7月15日10:30
地方专项计划投档录取 7月15日11:30
第二段:
第一志愿投档 7月15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5日16:30
第二志愿投档 7月16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6日11:00
第三志愿投档7月16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6日16:30
第四志愿投档7月17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7月17日10:00
第五志愿投档7月17日10: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7日12:00
本、专科不再分批,录取分段进行。每一段录取时,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录取。投档比例不超过1:1.2,考生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投档。其中,按规定须在投档前先进行政审、面试、体检等工作的,按上述办法及规定比例,分段提供考生名单,统一组织政审、体检、面试。
提前录取高校(专业)可参考浙江省普通类分段线,在第二段线上提出最低文化成绩要求。
浙江警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单列,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工作开始前完成录取。被浙江警察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其他高校录取;未被浙江警察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影响普通类提前录取5个院校志愿的投档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