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该阶段每年各招生院校及有关部门均开始了适当的宣传工作。而符合军队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可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规定的地点报名,填报军队院校志愿。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总政治部的文件规定,军队院校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的工作,采取提前单独录取的办法进行。
而如果报考军队院校,但未被录取的学生,会按其填报的地方高等院校顺序录取。简单点来说填报军队院校的考生,实际是增加了一次被录取的机会,因为没有被军队院校录取的学生是不会影响后续批次其他地方院校的录取。
2、面试、政治思想考核
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其面试检测工作主要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院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一般由招生院校具体实施;所以说对考生进行的政治审查的标准,均是按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部关于征集公民服现役政治条件的规定执行;其中,报考军队机要院校(专业)的考生,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家教育部对招收机要人员的“政治思想品德条件”的规定执行。
3、体格检查: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在参加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合格的前提下,还必须参加军队招生单位统一组织的身体复检。(复检必须在大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或者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指定的医疗单位进行)
4、文化科目考试:关于文化科目的统一考试,主要还是按照国家教育委员会的规定执行;其中高中毕业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中学统一考试。
5、录取:军队院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基本内容是,在面试的基础上,采取提前单独录取(参军注:又叫零批次录取)的方式进行;所以说招生院校应当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填发《录取通知书》和《普通中学毕业生入军队院校批准书》。
6、 报到:军队院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一般都对考生的报到提出详细准确的要求。考生应仔细阅读这些要求,并严格按照要求的内容执行。一般内容是:考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党、团组织关系接转介绍信、生活必需品,自行前往被录取的军队院校报到。
7、 复查和复试: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院校进行政治、身体复查和军事、文化复试。
其中主要的内容事宜政治、文化、身体方面为主。其中政治思想品德的考查依据政审条件,侧重考生是否愿意献身于国防事业,是否热爱军队和所学专业;文化方面的考核侧重于考生的基础文化知识,确认考生的高考成绩是否真实;至于身体方面,则按照军校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进行。
而所有考核与复查的条件或标准,均与考生录取时的各项要求相同,不会另立标准或提高标准。复查复试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则淘汰,而被淘汰的地方普通中学的考生,退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其档案移交入学前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户口所在地,具体如下所示:
(1)无故迟到或请假逾期,时间超过一周者。
(2)徇私舞弊,违反招生规走者。
(3)军政素质和身体素质不符合入学条件者。
(4)不服从专业分配,经教育无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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