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类、理工类设提前批本科、国家专项本科、第一批本科(含地方专项、苏区专项等)、第二批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高职(专科)等6个批次;
艺术类设提前本科单志愿、本科平行志愿、本科单志愿、提前批高职(专科)、高职(专科)等5个批次;
体育类设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高职(专科)等3个批次;
三校生文理类和三校生艺术类分别设本科、高职2个批次录取。
1、成绩复核组根据考生复核申请,对符合规定的申请事项进行复核,并在24小时内通过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普通高考》专栏向考生本人提供复核结果查询。如复核确认考生申请事项存在错误,导致考生成绩出现差异的,复核组按程序报批后办理变更,省教育考试院将同时向考生下达书面成绩更正通知单。
2.考生对成绩复核结果仍存在质疑的,由本人填写复审申请并写明申请复审的具体内容和理由(见附件2),考生复审申请表须经所在中学任课教师、中学校长认真评估后签署意见并报县(区)教育考试中心签署意见。
3.复审申请经县(区)教育考试中心同意后,考生于6月27日17时前携带申请表及身份证、准考证到省教育考试院(地址:南昌市赣江南大道2888号)现场提出复审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4.省教育考试院受理申请后,由复审组对考生复审申请事项作出最终认定(本认定为最终结果),认定结果书面通知考生本人。如复审组最终认定结果涉及变更成绩的,省教育考试院将向考生下达书面成绩更正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