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政策加分项目(适用于全国高校)计入加分值后的总分进行排列生成。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教考〔2021〕39号)规定,高校招生政策加分项目中“户籍在景宁且在当地完整完成高中阶段教育的非少数民族考生”仅适用于本省所属高校招生。该加分项目的考生,填报本省所属高校志愿时,可按本人当前批次的各科文化成绩加上政策加分值的总分(艺术类、体育类为综合分),参考成绩分段表测算自己的相应成绩排位。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