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专业类)平行志愿,是新高考招生同一类别、同一批次中若干具有相对平行关系的专业(专业类)志愿,以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专业类)为志愿单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不同于以往以院校为志愿单位投档的院校平行志愿,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时,直接投档到某院校某专业(专业类),不存在专业服从调剂,考生也不用担心被调剂到自己不喜欢的专业。
各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的专业,考生高考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投档;如仍相同,则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的考生全部投档。
普通类常规批第1次志愿填报时,由普通类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科志愿,第2次和第3次志愿填报时,由普通类二段线上考生(含未被录取的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专科志愿,即仅第2次和第3次志愿填报时,一段线下考生可填报本科志愿。
艺术类本科批安排三次志愿填报。统考、联考专业(专业类)实行平行志愿,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志愿填报的数量不超过60个;校考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每次只能填报1个院校志愿。考生须达到艺术类相关专业类别本科文化控制线方能填报。
山东省在普通类常规批,艺术类本科批中的统考专业和联考专业、艺术类专科批(除个别校考专业外),体育类常规批中实行“专业(专业类)+学校”的平行志愿。
“专业(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投档后也有退档风险。考生的体检、单科成绩、外语语种、英语口试、综合素质评价等因素不符合高校要求的,都有可能造成退档。这些因素由高校根据招生需要自主设定,并在高校招生章程中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