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由以学校为志愿单位变为以“专业(类)+学校”为志愿单位,即1个“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
其中,普通类考生每次最多可填报96个“专业(类)+学校”志愿,艺术、体育类考生每次最多可填报70个“专业(类)+学校”志愿。
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仍延用现行的以学校为单位的投档方式。
二、根据这两年招生情况,个别招生类型作了微调:
1.是将公费师范生和免费医学定向生列入本科提前批B段,与国家专项计划同时填报志愿、同时录取,实行“专业(类)+学校”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避免调剂到考生不满意的定向就业地区。
2.是将本科预科班列入本科普通批,与本科普通批同时填报志愿、同时录取,提高预科班的志愿满足率。
1、电子与信息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光信息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
2、外语类:外贸英语、小语种。
3、法学类:法学、社会学、治安学、侦查学。
4、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业设计、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
5、土建类:建筑学、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
6、会计类:会计学、财务管理。
7:中文类:对外汉语、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编辑出版学。
8、医学类: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象学、医学检验、口腔医学、药理学、中药理论。
9、环境、心理类:环境科学、生态学、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10、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